院务公开
望江县中医院关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通知
各科室:
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》(皖政【2012】98号)文件精神,以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为关键环节,逐步建立“以技养医”长效机制,维护患者利益,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,按望江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,我院从2012年10月1日起,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(不包括中药饮片),所有购进药品按购进价格销售,不再按15%加成利润。
一、各科室要加大对“药品零差率销售”的宣传,使全院职工及每一个就诊患者知晓““药品零差率销售”政策。
二、药剂科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,对所有购进药品(不包括中药饮片),按零差率进行程序录入。
三、财务科要对10月1号前销售、库存药品进行账务清理、盘点,对10月1号以后销售、库存药品按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账务管理,并负责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监管。